爱德华古堡的清晨,雾气还没散透。
阳光费劲地穿过老橡树,洒进奢华的主餐厅。但这顿早餐,註定吃得不太平。
空气里没飘著饭香,反倒全是火药味。
五米长的桃花心木餐桌旁,每个人都心怀鬼胎。
王振华坐在主位,衬衫领口解开了两颗,露出古铜色的锁骨。
昨夜的折腾没让他显出一丝疲態,反倒像刚睡醒的狮子,浑身散发著那一股子让女人腿软的荷尔蒙。
左手边,一只精致的骨瓷碗被推了过来。
盖子一揭,那股浓郁的中药味儿直衝天灵盖。
“趁热喝。”
林雪今天穿了件深紫色改良旗袍,领口扣得严丝合缝,端庄得像个坐镇中宫的皇后。
她手里搅著咖啡,眼皮都没抬一下,声音清冷:“熬了一整夜的鱼汤,最补肾气。你在外面……操劳过度,得补补。”
“操劳”两个字,她咬得挺重。
那语气,三分心疼,七分敲打。
王振华还没来得及伸手,右手边就传来一声娇笑,甜得腻人。
“哟,雪儿姐这话我就不爱听了。咱们华哥正是火力最猛的时候,喝什么苦药汤子?”
赵明珠身子往前一探,酒红色的真丝睡袍本来就松垮,这一动,那深不见底的沟壑白得晃眼。
她晃著手里的一杯紫红色果汁,直接递到王振华嘴边。
“喝这个,华哥。鲜榨的,全是维生素和活力因子。喝下去保准让你精神百倍,哪怕再战个三天三夜,也跟玩儿似的。”
一边是端庄下的占有欲,一边是赤裸裸的撩拨。
一左一右,两大护法直接槓上了。
空气里的酸味儿,浓得能把牙给倒了。
王振华眯著眼,视线像巡视领地的狮王,肆无忌惮地扫过这两个为他爭风吃醋的尤物,这种被女人爭抢的感觉,確实上头。
“噹啷。”
一声清脆的汤匙碰撞声,打破了僵局。
阳光房最好的位置,高玲正半躺在软榻上。
她手里捏著一颗葡萄,没吃,就那么似笑非笑地看著这边的修罗场。
自从昨晚那一声喜脉落地,她在这古堡里的地位直接原地飞升,妥妥的太后待遇。
“我说你们俩,与其把心思花在这些汤汤水水上,不如多琢磨琢磨自个儿的身子骨。”
她把剥好的葡萄肉扔进嘴里,甚至极具挑衅意味地咂了咂嘴,右手顺势搭在了平坦的小腹上,轻轻拍了两下。
“这庄稼地里的事儿啊,我是最清楚的。”她眼角眉梢都透著一股子得意,
“光种子好可没用,那是前提。还得伺候得精细,那金贵的种子才肯落地生根,懂吗?”
高玲身子微微前倾,目光在林雪和赵明珠身上扫了一圈,最后落在林雪那碗鱼汤上,嘴角勾起一抹过来人的优越感。
“那也是白瞎,不是么?”
咔嚓。
林雪手里的银勺磕在碗沿上,动静不小,汤汁溅了几滴在桌布上。
赵明珠刚递出去的果汁也僵在半空,脸上的媚笑差点没掛住。
这一刀补得太狠,直接扎进了肺管子。
什么叫杀人诛心?
这就是。
不是说你们不行,是说你们这块地不行。